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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演 艺 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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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 术 节
电 影 节 目 办 事 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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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 港 节 庆 及 定 期 免 费 文 娱 节 目
城
电 脑 售 票 网
计 划
资 助 艺 术 团 体
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在推广表演艺术活动各方面【包括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电影和中国戏曲】,担当下列角色:
主办及赞助本港及访港艺术家的表演艺术节目,提供均衡的节目给市民欣赏;
为已成熟及有潜质的本港艺术家及团体提供演出机会;
提供及管理演出和排练场地;
培养及提高市民对表演艺术的兴趣和欣赏能力;
鼓励表演艺术创作;
支持本港的职业艺术团体;
透过
音乐事务处
为青少年提供乐器训练课程及其他音乐活动;
提供免费文娱节目及筹划传统节日庆祝活动;及
支持文化交流活动。
本署经常举办访港及本地艺术家演出的节目,每年亦举办2个国际艺术节,即在夏季为儿童及青少年及家庭观众而设的
国际综艺合家欢
,以及秋季的专题
艺术节
。本署亦资助每年的
香港艺术节
。
为了向市民推广表演艺术,本署经常举办拓展观众及教育节目,例如学校文化日、文化大使计划、艺团驻场计划、节目伙伴计划、在
香港文化中心
及
其它主要场地
大堂举办的免费表演,为学生举办的免费教育节目,以及举办与演出节目有关的讲座、工作坊、座谈会和研讨会,而
音乐事务处
亦提供音乐训练给予青少年。
现时,本署管理15所表演场地,同时管理
城市电脑售票网
,并为学生、高龄人士及弱能人士提供各种票价优惠,以确保各阶层人士均有机会以可负担的价钱欣赏高质素的节目。
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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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告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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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隐政策
修订日期 : 2007年10月2日